创元荣誉| 我所李钊雅律师承办案例入选“铜陵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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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荣誉| 我所李钊雅律师承办案例入选“铜陵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发布日期:2025-03-28 创元荣誉| 我所李钊雅律师承办案例入选“铜陵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访问量:6

近日,铜陵市司法局公布了“202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结果,经过层层筛选和专家评审,我所李钊雅律师承办的《徐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成功入选!

案例回顾:

2019年底至2020年初,被告人刘某某、徐某某开始接触并进购销售减肥产品,徐某某在明知祛湿糖果有对人体有毒害作用成分且使用后有不良反应仍搭配其他产品予以赠送或对外销售。该祛湿糖果经检测含西布曲明成分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基于对其犯罪情节及主观恶性的考量,法院对徐某某以法定最低刑进行量刑,并予以缓刑处理,也基于徐某某家庭负债情况的考虑,对其罚金适当处罚,酌情减少罚金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案例意义: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减肥食品时要谨慎辨识,特别是对宣传能够快速减肥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盲目追求减肥效果而忽视对产品安全的关注。现公众成为销售者的渠道很多,尤其像通过微信销售这类渠道,公众可以轻易成为销售者而不经审核,导致公众成为销售者但可能并不具备销售者应具备的相关资质或专业认知。基于我国公众目前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水平,多数公众可能仍不存在审核食品来源、成分的意识,但在司法实践中,若相关食品明显存在来源、成分问题,而销售者未尽审核义务,往往容易被认定为明知相关食品存在损害人体健康有毒有害成分而销售的情形。所以公众通过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殊商品类型时,应提高警惕,注意审核相关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众在购买相关食品时,也应当注意审核,通过合法合规的平台进行购买。

李钊雅律师表示该案例能够入选“铜陵市202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案例”感到非常荣幸。未来将继续秉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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