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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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及奖惩制度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及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8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及奖惩制度 访问量:857

本制度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制度
  •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奖惩制度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投诉查处制度

 

一、为加强本所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鼓励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实行投诉查处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有关单位和机关对本所和律师的投诉。

三、对当事人、有关单位和机关对本所和律师的投诉,应以书面形式简要记录投诉事实和要求,及时报请本所主任处理。

四、对投诉的接待应礼貌客气,平息投诉人的情绪并告知其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投诉电话。对明显误投的,也应告知其真实情况。

五、被投诉律师应向本所合作人会议如实说明情况,可以进行合理的申辩。

六、对投诉确实属实的,应进行处理。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照本所规章处置并报请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和律师协会处理。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奖惩制度

 

一、本所实行奖惩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惩罚坚持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应予奖励:

1.为改善本所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2.积极为本所扩大案源、经济效益显著者;

3.积极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本所争得荣誉或在报刊杂志及其他新闻媒介获得表扬者;

4.爱护本所财物、积极增收节支,有突出表现者;

5.其他表现突出,应给予奖励的。

三、对成员的奖励分为:表彰,晋级,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及奖品。

奖励由本所主任提出,由合作人会议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成员应给予处罚:

1.违反本所规章制度的;

2.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的;

3.不履行岗位责任义务的;

4.由于主观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影响律师事务所声誉的;

5.违法乱纪的;

6.有其他不良表现,应当给予处罚的。

五、本所对成员分为:所内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留用查看,辞退。

六、违反第五条各项情节一般的,给予所内通报批评,不发给违纪者1至3个月奖金。情节严重的或累计违章、违纪满三次(出勤违纪另有规定)的,除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外,不发给违纪者3至6个月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不发给全年奖金。

七、律师违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经本所合作人会议通过,可以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违纪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本所主任可决定辞退。

八、本所人员触犯刑律的,必须辞退。

九、记过、留用查看、辞退的,报市司法局备案,记入个人档案。

十、成员旷工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本所有权辞退。

十一、受处分人在律师事务所作出处罚决定前,有权向合作人会议申辩。律师事务所作出处罚决定后,受处罚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一次,三十日内合作人会议作出答复。如仍不服,可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十二、发现受处罚人行为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照本所规章处置并报请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和律师协会处理。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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